行业新闻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辉 吴凯)“一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后来胆子慢慢大了起来,现在后悔也晚了。”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一男子陈某竟把超市当成自家“仓库”,想要啥就去超市“进货”。
2023年7月,陈某趁他人不注意,将某超市内的商品藏于口袋内离开超市。第一次成功后,陈某便觉得这家超市“好偷”。半个月时间内,陈某多次到该超市将日用品、零食等物品盗走,直至23日在某生鲜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日前,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京ICP备13018232号-3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京公网安备 076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